问题 | 离婚协议附加条款有效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附加条款有效吗 离婚协议附加条款有效。合法生效的前提是夫妻俩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是指经法律保护的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了适当处理,协商一致后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后签订后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因为此时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所以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书即可,但不论是原离婚协议书还是补充离婚协议书,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生效。 二、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效力的必要条件。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三、离婚协议能否约定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所以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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