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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开庭前调解几次
    离婚诉讼开庭前调解几次并没有限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中法院审理的前置程序,必须是调解不成的才会进行审理。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如果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三、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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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