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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不能取保候审条件
释义
    一、哪些不能取保候审条件
    以下不能取保候审条件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折抵刑期吗
    取保候审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它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还能逮捕吗
    可以。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法律网提醒您,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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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