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法由谁制定 |
释义 | 一、国家赔偿法由谁制定 1.国家赔偿法是由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2.国家赔偿法是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由国家负责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3.国家赔偿法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认定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的认定在国家赔偿法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赔偿义务机关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则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如果侵权行为经过复议机关复议,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如果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人: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相应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二审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国家赔偿申请期限 1.国家赔偿申请期限是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间限制。 2.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3.如果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申请国家赔偿有哪些时限要求?本文为你一一解答。如果你还有疑问,不妨找法律网律师聊聊,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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