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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区别
释义
    一、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区别
    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的区别在于所有权的权利内容最广泛,其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所有权是用益权、担保物权的本源和基础,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设定,源于所有权人对其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人依据法律与合同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他人取得、行使用益物权,必须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进行,他人享有的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权能。
    二、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的特征如下: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法律网提醒,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
    4.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
    
    三、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有两大途径: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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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