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划分准则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划分准则 离婚财产划分准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法律网提醒您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国家财产。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二、离婚财产处理方式 离婚财产处理方式有如下两种: 1.约定处理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诉讼处理 即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财产。 三、离婚财产约定能反悔吗? 离婚财产约定能反悔,但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并且必须基于正当的理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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