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象竞合犯定义 |
释义 | 一、想象竞合犯定义 想象竞合犯定义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二、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如下: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 三、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区别 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有以下几个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形态; 2.产生原因不同,前者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中介,后者本身是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不需要以犯罪行为作为中介; 3.罪过数量不同,前者具有多个罪过,后者只有一个罪过; 4.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数量不同,前者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后者作用于体现一个直接客体的单一犯罪对象; 5.法条关系不同,前者的数法条不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后者的数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者交叉关系; 6.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所触犯的多个法条都应当在判决中援引(所犯轻罪仍然成立),后者只能适用一个法条而排斥其他法条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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