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 1.被告何时何地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在什么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 2.被告是否继续侵犯其人格权的证明材料; 3.如因侵害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并留下后遗症,应提供与人身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如医疗诊断、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文件,以及因误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侵害人格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赔偿损失。  三、什么情况下构成侵害人格权 法律网提醒你,下三个要件则构成人格侵权: 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 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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