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什么是要约? |
释义 | 一、了解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3.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二、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还有一种就是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也不得撤销。 ![]() 三、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的不同 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法律网提醒您,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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