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合同依法成立: 1.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3.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4.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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