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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证明
释义

公证证明

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和调查,并根据掌握的证据和材料,确认其是否真实、合法,决定是否出具公证文书的活动。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的机关。”这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公证系国家作证的性质。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活动,必须严格遵循真实、合法、直接、保密等各项原则。进行公证证明的程序主要有:申请、接待、受理、审查、调查、出证、申诉、撤销、认证等。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3种效力:证据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律效力。公证证明活动与法院的诉讼活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是:公证机关在民事诉讼中要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公证证明是协助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一种有效手段。主要表现在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两者的区别是:公证机关的证明对象是在正常情况下的非争议的事务,通常公证证明来确定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合法,并赋予其法律上的证明力,但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旨在通过审判解决纠纷,对有纠纷的法律关系作出裁判,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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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