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无效婚姻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哪些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 2.申请人范围不同。 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 三、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无效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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