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形有如下: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法律网提醒您,规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如下: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罪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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