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 4.以一定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 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 1.预售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兼顾合同正义。 2.合同的解释必须符合交易目的。 3.在双方对预售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产生重大分歧时,应作出有利于购房者的解释。 4.对预售合同的格式条款还应按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法律网提醒您,当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一般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习惯或生活常识,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进行解释。 三、购房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购房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1.含义不同: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作用不同: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购房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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