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出险交强险和商业险是一起用吗 |
释义 | 一、车辆出险交强险和商业险是一起用吗 车辆出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一起用,但是商业险的赔偿金额是要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的。根据《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法律网提醒您,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交强险范围内是累计赔偿吗 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交强险可以推迟多久交 汽车交强险最长可以延迟到三个月办理,只要在三个月内原来所购买的保险公司仍然可以续保;没有进行续保交强险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如果未按规定行驶被交警部门查到后是可以按照汽车投保的最低限额保费的二倍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1]《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 [2]《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六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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