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菜用假钱,是否构成犯罪 |
释义 | 【事件解读】 7元一把芦笋 林先生30岁出头,漳州漳浦人,在明发广场开店铺。父母在老家种植芦笋,今年销路不畅,家人着急,他也跟着急。 于是,他常常趁店铺不忙的时间段,运一箱芦笋,到八市卖。 前天上午,林先生又提着30斤芦笋,来到八市门口一家店铺前,在人行道旁用纸箱搭起一个小摊。“自家种的,寄过来比较新鲜,而且价格便宜。”林先生经常这样向顾客介绍。 他将芦笋按一斤捆成一把,每把7元。每次,摊位前都会吸引很多买菜的市民。 4个奇怪客人 上午9点左右,林先生的摊位像往常一样热闹。大家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他忙得晕头转向。 这时,一个30多岁的女子走过来。她没有像别人一样挑挑拣拣,直接叫林先生拿一把,并递上了一张百元钞票,连价格都没问。 买菜的人很多,林先生根本来不及细看钞票,就收进包里,马上给她找钱。女子收下零钱后,拎着芦笋匆匆离开。 随后半小时内,先后又有两名女子和一名中年男子前来买芦笋,都是趁摊位前人多的时候过来,都是只说一句话“给我拿一把”,拿出百元钞票,接过找的钱转身就走,没有任何停留。“我对他们4个人有印象,是因为只有他们拿了百元钞票。”林先生回忆,其他来买菜的顾客,一般自己会准备好零钱,顶多拿出10元、20元,几乎没有拿100元的。 他记得,这4个人都差不多年纪,30多岁,穿着普通。 4张百元假币 中午11点,林先生卖完所有芦笋,很开心。回到家,他打开钱包,统计当天的收获时,发现那4张“百元大钞”不对劲,不管从颜色还是触摸的手感上,都与真钞相差甚远。在光线较为明亮的地方,假币最右侧的伟人头像明显发红,纸质显得有些粗糙,如果收钱时认真看一眼,绝对能辨认出来。 林先生拿来验钞机,果然,4张百元钞票都是假的。 辛苦一早上,不仅没赚钱,还倒贴了。他立马到鹭江派出所报警。 民警仔细查看了4张假币,其中两张的编号只差两个数,一张是F6Q5508535,另一张是F6Q5508540;其他两张的编号完全不同,一张B8H3开头,另一张E6T5开头。 林先生表示,希望大家摆摊时多留个心眼。“有些老人家在八市卖东西,赚点钱不容易。” 【法律解读】 用假钱算不算犯罪如果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和使用,并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犯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总面值3000元人民币或者币量300张以上为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总面值10万元人民币或者币量1万张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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