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房产证更换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多长要看具体的登记业务: 1.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3.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 4.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不动产可以设立质权吗 不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权。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网提醒,如果想利用不动产融资,可以采取抵押的方式。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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