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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异同之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具有什么义务
释义
    一、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异同之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法律网提醒您,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3.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具有什么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无权收回其投资;
    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有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有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其余的组织形式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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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