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去世如何补偿,职工去世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职工去世如何补偿 职工去世单位有抚恤金补偿具体如下: 1. 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 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3. 遗属生活补助费 4.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二、职工去世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职工去世后需要办理的手续需要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法律网提醒您,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 三、退休人员死亡办理期限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应在死者死亡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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