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不用分配。男人在结婚之前通过全款的方式把房子买了下来,而且这个房子上面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并且这个房子在两个人的婚姻生活当中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那它可以被称作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尤其是在经过了婚前财产的公证之后,离婚时也是不允许对方分配的。 二、结婚后可以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结婚后可以在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三、婚前房产赠与协议书能否撤销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房产赠与协议书在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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