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同包括什么? |
释义 | 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物业承接查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 2.服务的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 3.合同解除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同包括什么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2.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3.服务质量; 4.服务事项; 5.维修资金的使用; 6.服务期限; 7.服务交接等。 法律网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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