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以及条件 |
释义 | 一、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如下: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网提醒您,完成公证签字之后,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条件 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婚后夫妻双方签订的关于财产的协议有效。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婚前申办,也可以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保全期内申办。协议的公证申请由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或协议签订地管辖,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已婚人士仍须提交结婚证。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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