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的出质和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专利权的出质和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专利权的出质需要哪些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专利权的特征 1、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2、时间性: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出质说白了就是把专利权抵押给债权人,其实不管是出质或者说是转让都应该到当地的知识产权总局进行备案的。而且专利权的抵押肯定也要签订抵押合同,包括转让行为也是如此的,但出质和抵押有本质的区别,在质押期间专利权还是归自身所有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