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怎样缴纳 取保候审不一定就必须交纳保证金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方法: (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三)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具有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期限应该是当天完成,然后三日内应当出来。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流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想要取保候审,是需要满足相关的一些规定才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4]《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5]《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