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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的登记的内容
释义
    一、法人的登记的内容
    法人的登记是法人确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乃至变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消灭民事权利能力的要件。法人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企业法人,其登记对于相对人利益尤显重要。此外,法人登记还有利于国家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实现宏观经济调控。法人的成立必须采用公示方法,登记即为公示方法。
    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法人登记通常包括法人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法人设立登记
    法人设立登记是法人依法成立,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依《民法总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和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法人应依法进行设立登记。
    从设计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需要查阅的内容方面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需要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一)公司章程;
    (二)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三)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四)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六)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法人登记的法律效力
    登记具有创设效力,是其基本的作用。世界发达国家的商业登记法都规定,登记事项经公示之后,即可产生两种法律效力,即对抗力和公信力。通过赋予公示的登记事项以对抗力来保护登记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赋予公示的登记的事项以公信力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维护交易安全。而中国企业登记法规则对此缺乏明确规定。
    (一)对抗力
    对抗力登记事项公示之后,具有对抗力。所谓对抗力,是指对于某种权利的内容,可以向第三人有法律上主张的效力。凡应登记及公告的事项,而未经登记和公告,则其事实存在与否,第三人很难知悉,假如没有特别的理由,法律上推定其不知情,那么在登记之前,不能以之与善意第三人对抗。在登记以后公告之前,对于知情第三人,可以以之对抗,但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公告之后,登记事项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三人应尽注意责任,否则,即使不知情,也可与之对抗。但不同国家对公告的登记事项何时产生对抗效力的规定不一。德国商法典规定只有在登记并公告15天之后,才可对第三人发生效力。而日本商法则规定公告之后即可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登记及公示的对抗力,是在于经公示的登记事项,可以与第三人对抗。登记与公告,是对抗力的形式要件,实为向社会宣示其权利而排斥其他权利和防御侵害,从而保护登记人的合法权利。
    三、法人证书是营业执照吗
    企业法人证书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代表着该企业法人即告成立,即可享受法人可以享受的权利(经营活动除外),并承担法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可知,法人具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法人登记对的内容也会不同,具体可以询问登记机关。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人的登记的内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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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