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提出?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提出 (一)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三)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 二、土地使用权到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了可申请续期。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权续期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二)使用人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必要。 (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不影响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间应当不迟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期限就是70年,而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期限则为50年。在土地使用权证的年限到期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再缴纳土地出让费用后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期限到了可依法申请续期。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提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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