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鉴定前的准备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鉴定前的准备 (一)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 (二)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有关物品、实物进行检验并作出的检验报告。 (三)要求医院提供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四)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建议,或主动申请鉴定部门进行尸体解剖检验。 (五)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及有关资料(因为谁导致医疗纠纷鉴定不能进行,谁就要承担责任)。 ![]() 二、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又不存在过错的,院方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或者失去医疗事故鉴定时机的,可以申请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是否过失行为,患者的死亡(残疾)与院方治疗存在多少因果关系。 (一)非医疗事故≠不需要赔偿 (二)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3举证倒置要求院方拿出书面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没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纠纷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医疗纠纷鉴定前的准备”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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