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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什么
释义
    一、再婚离婚需要带什么
     公民若需要办理再婚,需要双方带以下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
     (1)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离婚一方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原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如果是离婚再婚办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再婚办理准生证有很多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俩之前都没有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第二种是其中一个人再婚前已经有了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第三种是已经收养了子女的,需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第二、三种情况都需要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均有子女,相当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
    三、离婚户口本上有显示吗?
    办理离异,是在民政局办理,或者法院判决,而办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离异后,只要自己不去转移户籍或者变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会注册离异两字。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什么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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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