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人需要怎样条件? |
释义 | 一、收养子女的相关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办理收养所需材料 收养社会弃婴: 无子女证明, 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收养人被收养人: 父母死亡证明, 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 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特困证明,收养协议书,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无子女证明, 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 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收养残疾儿童: 残疾儿童病情签定(残联标准), 收养人情况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收养人健康证明(市职业病院),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 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收养人需要无子女,经济上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身体心理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龄上需要满三十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两者之间需要相隔四十岁以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办理收养手续收养的孩子不同所需的材料也不同。以上就是关于收养人需要怎样条件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