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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吸案 被害人损失如何追缴
释义
    一、非吸案 被害人损失如何追缴
    刑事案件的违法犯罪所得一律由办案机关负责追缴,属于受害人的财产,一律进行退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如何追缴违法所得
    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规定期限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三、赃款的追缴由谁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执行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代表国家启动执行程序的,而赃款赃物的追缴由谁启动执行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追缴赃款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财产刑,无法直接依据判决财产罚的行使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法院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非吸案 被害人损失如何追缴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非吸案的违法犯罪所得一律由办案机关负责追缴,属于受害人的财产,一律进行退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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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