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财产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什么是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民法通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合伙企业的两种财产性质 (I)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性质 合伙人出资有多种形式,不同出资所反映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1。以现金出资或者以财产所有权明确出资的,是指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例如,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购买合伙企业所需的设备后,合伙人出资的货币所有权转移,形成设备的共同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不因出资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仍然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对于该出资,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原出资。如果转让了出资的所有权并在合伙人之间形成了共同所有权关系,当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解散时,只能通过分割共同财产来收回出资的价值(II)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969条【合伙企业财产】的规定,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事务依法取得的出资额、收入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企业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这种共同所有权应理解为股份共同所有权,即每个合伙人应根据其对合伙企业的份额和出资比例享有权利,但该股份表示为潜在股份,即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要求按照股份比例分割财产,股份大小也不得决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权。只有当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撤销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股份比例才具有实际意义,作为每个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配财产的依据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最新信息(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9条【合伙财产】合伙人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出资、收入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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