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因此,挪用公款犯罪,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三是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进行营利性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立案程序 1、挪用公款罪时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一个罪名,它的立案程序适用普通刑事立案程序的相关规定。 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后归还还算犯罪吗 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归还了,也只能是有一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还是算犯罪。 综上可知,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要视情况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挪用数额较大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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