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是有证据吗 |
释义 |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是有证据吗 取保候审后,理由是羁押期限届满,在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案件尚未办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二、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释,只适用于对刑事起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如果当事人因醉驾而被判处拘役的,是不能作保释出来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综合考虑,保证诉讼过程的正常进行。如案件社会危害大,情节严重,也不能作保释处理。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含义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精神,不应该有二次取保。长期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会影响本人的生活和工作,属于侵权行为。应依法解除取保并公开通知本人和单位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是有证据吗的相关内容,由上述可知,我国相关法律对羁押期限是有作明确规定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在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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