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收购协议应收账款问题 |
释义 | 一、股权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受让方: 目 录 前言 2 第一条 某公司现股权结构 2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3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3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4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4 第七条 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4 第八条 权利交割 5 第九条 税收负担 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5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5 第十二条 附件 5 第十三条 附则 6 转让方(下称甲方): (略) 转让方代表: 1、姓名:(略) (签字): 性别:男 身份证号:(略) 2、姓名:(略) 3、姓名:(略) 4、姓名:(略) 5、姓名:(略) 受让方(下称乙方):某劳服公司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涂料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涂料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4:姓名: 5:姓名: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股权收购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双方在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及终止托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标准。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双方应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遵守和履行;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暂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的原则和精神协商处理。 第三条 甲方确认,其作为转让股权的持有人,支持乙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全部权利和权益,在乙方购买转让股权后,甲方支持并保障乙方作为转让股权的持有人对转让股权所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并为乙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提供一切合理方便。 第四条 乙方确认,其同意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并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对价。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做为托管股权的持有人,将依据本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乙方支持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全部权利和权益,并为甲方转让托管股权提供一切合理方便。托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对价。 第二章 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亦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转让股权。_________(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a)。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转让股权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股权的持有者,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托管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名称)_________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b)。 第三章 转让股权转让的安排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使实业公司变更为一家全部股权均由乙方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 第十条 为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 2.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原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之附件); 3.甲乙双方将共同促使实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实业公司变更为由乙方持有全部股权的外商独资企业; (3)批准对实业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及 (4)通过新的董事人选。 4.甲乙双方共同向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同时向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终止协议、董事会决议、修订后的实业公司公司章程及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5.取得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准,并向实业公司核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实业公司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转让股权,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a所反映的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依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支付方式,将上述转让对价及时及足额支付予甲方。 第五章 终止托管的安排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全部托管股权,终止甲方对托管股权的托管。 第十四条 为完成托管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三); 2.乙双方将共同促使中民产业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对中民产业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四); (3)通过新的董事人选;及 (4)通过新的监事人选。 3.甲方与受让方共同将托管股权转让事宜报请_________财政厅审核,同时向_________财政厅报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有关股东大会决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_________财政厅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_________财政厅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及 4.中民产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托管终止后,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第条的规定对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转让对价进行分配。 第六章 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及分配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受让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b所反映的转让托管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 受让方应依照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支付方式,将上述转让对价及时及足额支付予甲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对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偿付双方对托管股权的出资; 2.偿付出资后的剩余金额由双方平均分配。 第七章 基准日及完成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甲方向乙方及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及转让托管股权的基准日。自基准日起,与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乙方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下列各日期分别为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托管股权转让予受让方的转让完成日: 1.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一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2.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三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甲方及乙双方同意,自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始,甲方将撤回其向实业公司委派的董事;乙方将委派人员接任上述人员担任实业公司董事。 甲乙双方向受让方承诺,自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始,甲方将撤回其向中民产业委派的董事;并支持和协助受让方委派人员接任上述人员担任中民实业公司董事。 第八章 甲方及乙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此就转让资产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对托管股权的托管事宜。 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受让转让股权的转让对价;及 4.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托管托管股权事宜。 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仍将继续有效。 第九章 保密 第二十三条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有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章 未尽事宜 第二十四条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判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第三十一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 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完全达到后的当日生效: 1.协议业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合法正式签署; 2.协议得到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及 3.协议得到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十八章 文本及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副本若干,供双方呈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用。每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特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在中国_________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鉴于:XXXXXXXXX公司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即日达成如下投资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与乙方已就乙方持有的XX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1.1 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目标股权数量:XXXXXXXXX公司%股权。 2.2 目标股权收购价格确定:以2014 年 月 日经具有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中,由甲方来承担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第三条 尽职调查 3.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乙方公司的资产、负债、或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3.2 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十个工作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 工作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甲方已完成对乙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3)甲方公司内部股东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第五条 本协议终止 5.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5.2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5.3 自动终止:本协议签署后,得依第3.2款之规定自动终止。 第六条 批准、授权和生效 6.1 本协议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6.2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第七条 保密 7.1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惟如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 7.2 本协议各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惟在该等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兹此为证,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签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股权收购协议应收账款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上面文章,可以有所收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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