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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被行政处罚破产怎么办
释义 一、公司被行政处罚破产怎么办
    (一)行政处罚后企业破产也是要接受处罚的,一般的话,开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单位有以下办法: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公安、海关等等除外),在一加收罚款无济于事、二也没(没有或没权)事先扣押查封物品的前提下,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会要求申请人(行政机关)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没有举报、悬赏没用、调查也没有,就是的确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只能中止执行程序。
    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随时发现,随时执行。
    (二)公司其实如果面临这种情况,再加上欠其他债务较多,可以走破产程序。但破产前所受到的行政处罚,到底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处于哪一位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此时可能就不了了之了,因为当不足清偿时一般民事赔偿优先于行政处罚,那么一般民事债权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此时缴纳罚款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三)看有没有其他违法情节,违反例如登记条例的规定等,也可能被企业登记部门依法撤销。此时因为被罚款的主体不存在了,自然不了了之。
    
     二、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一)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以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之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二)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负责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询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的名下。
    (三)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四)以上可自己调查或委托专业公司获取追债证据,尽早追讨,以获得利益保障。
     三、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公司被行政处罚破产怎么办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以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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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