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解散如何补偿员工 |
释义 | 一、公司要解散如何补偿员工 公司解散的,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散的事由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解散不做注销有什么后果 公司解散不做注销超过时间会自动注销,但会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 第一,根据公司的规定,除因公司分立合并外,其他原因需要解散注销的,都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故经营者退市时不办理工商注销程序,则今后公司发生诉讼时就会成为共同被告承担诉讼责任。 第二,如公司在工商年报的时间内完成注销程序,则还应按时参加企业工商年报。若不按规定参加企业工商年报,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如果公司税务不注销,也不零申报,公司将被列入非正常户,被列入非正常户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将会影响对其他公司的投资;另外对非正常户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进行贷款买房、移民、出境旅游等都会受到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解散的,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要解散如何补偿员工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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