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最长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伤情鉴定最长多长时间 伤情鉴定没有时间限制。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的人身伤害稳定或者恢复后,应当申请鉴定。伤害认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打架伤残。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委托残疾鉴定机构进行相应鉴定。如果是工伤鉴定,那么有最短的医疗期。受伤鉴定前必须达到最低医疗期。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 二、什么是伤情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所谓伤情鉴定,通过法医公对公调查取证或有医院相关检查和医嘱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 三、伤情鉴定的刑事责任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伤情鉴定最长多长时间”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伤情鉴定最长多长时间,除此以外,还有伤情鉴定的概念以及伤情鉴定的刑事责任,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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