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 |
释义 | 一、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 1、工程概括; 2、承包形式; 3、工程质量标准。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房屋造价; 5、材料供应。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保管和使用,严禁以劣充优,偷工减料,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6、安全第一,文明施工; 7、工程工期; 8、付款方式; 9、质量保证。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用户解决质量问题,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在保质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10、甲、乙双方提出变更,共同协商;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 三、建筑施工损害谁来赔偿 1、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承包方和接受转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 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的内容,在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中会对工程情况、承包方式、工程质量、房屋造价、工程材料等进行详细的约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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