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需要保险公司的人去吗 |
释义 | 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必须到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只要鉴定机构有资质就是合法的,法院也是采信的。 因此,但是人可以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也可以自行到其他机构鉴定,只要委托的鉴定机构有资质就可以。 但是鉴定后,保险公司不认可的,保险公司可以提出换一家机构重新鉴定,但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时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先的鉴定有不准确的地方,没有新的证据的,不能提出重新鉴定。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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