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业项目名称与工程名称的区别 |
释义 | 一、建筑业项目名称与工程名称的区别 1.项目名称里可包含多个工程名称,工程名称是项目中的一个子项或一个单位工程的名称。也就是说一个项目中可以有几个工程。 2.项目名称指某一工程项目所规定的正式名称,一般使用整体项目的总称,也可以包括型号以及自定义词汇。按照项目的所在地、性质或者公司名为开头,加上乙方所实现的主要业务或者功能作为自定义词汇。 ![]() 二、建筑工程评标程序 1、评标准备: (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初步评审。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果有);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偏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详细评审。 4、提交评标报告。 三、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筑业项目名称与工程名称的区别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对于建筑行业来说的话名称非常重要,项目名称指某一工程项目所规定的正式名称,一般使用整体项目的总称,也可以包括型号以及自定义词汇。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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