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项目转让怎么不算 |
释义 |
一、地产项目转让怎么不算 房地产项目转让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里的项目,是指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或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预售的建设工程。所谓具备开工条件是指建设工程已经立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已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并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所谓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房屋预售,是指建设工程已经开始基础施工,但尚不具备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二、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一)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二)转让方必须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 (三)转让项目,必须是已经进行了一定投资,包括三通一平、工程交易的房地产地质勘察、建筑设计等工作; (四)必须是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三、房地产转让主要方式 (一)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二)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地产项目转让怎么不算相关内容,我们国家对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有诸多限制性规定,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不得转让、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等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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