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更换物业公司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起诉更换物业公司需要的材料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何更换物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公司的情况下,业主大会则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业主怎样起诉物业公司 视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和业委会协商,或者申请成立自治业委会,这样在和物业的商讨中才有话语权。 单个业主能否起诉物业公司侵犯众业主公共权益的问题,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争议。我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司法实务中,各地的判例却不尽相同,争议在于有的强调业主主张小区内被物业侵犯并占用的公共权利,须有超过一定比例的大多数业主授权。 这其实是对法律原意的一种误解,作为原告(业主)事实上也难以操作。上述法条中规定的“自己”二字,即明确了业主个体的诉讼主体资格概念。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起诉更换物业公司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自身无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3]《物业管理条例》 [4]《物业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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