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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了医疗纠纷找谁
释义
    一、有了医疗纠纷找谁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
    三、医患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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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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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