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 |
释义 | 受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主决定其劳动报酬;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司法机关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间参加劳动的,企业自主发给生活费; 3.上述人员在被解除管制或缓刑考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确定其工资报酬。 免于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 1.被羁押期间的工资一律不予补发; 2.受到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被免于刑事处罚回原用人单位后,可以恢复其原工资待遇。 以上是由法律咨询网为你整理所得,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您的问题。有关工资问题需要遵循法律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另外,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帮助,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团队将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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