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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书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释义   一、代书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空,而由一见证人代书。代书遗嘱不是由代书人代理设立的遗嘱,因此,遗嘱人必须亲自表述自已处分财产的意思,而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只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字记录者,而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代书人须忠实地记载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篡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对见证人人数的要求,是为了保证代书的遗嘱确为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代书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在场的见证人为人以上的,签名的见证人不得少于两人,不签名的人员不为见证人。遗嘱人如确实不会书写自已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的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也须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遗嘱的日期也为见证人见证的事项。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法律咨询:
    网友:代书遗嘱应该怎么订立?
    律师:在立遗嘱人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代书遗嘱怎么写才合法有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代书遗嘱的书写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而且要遵从被继承人的意愿来书写,大家在拟定的时候可以参照上面的格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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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