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宁波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宁波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宁波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宁波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宁波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并接受全日制学历的就读)。 3、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宁波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三、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如果您是首次申办,公安机关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如果您是补办或者重新申办,公安机关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宁波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宁波是一个沿海城市,所以也一直吸引着很多的外来务工者,大家如果要办理居住证的话,最好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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