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算解除了吗 |
释义 |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算解除了吗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算解除了,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协议不一致后单位无任何理由的强制辞退员工; (2) 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强制辞退员工; (3) 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4) 强迫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在实践中,非法解除合同也应当认为是合同解除了,因为非法解除合同后劳资双方很难再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解除后不代表劳动者作为弱势的一方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劳动者在不幸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并非无计可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复印一份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作为替代。 2.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劳动者在面临证明书丢失的情况时,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向原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当劳动合同被合法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内容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如果超过6个月,则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双倍工资赔偿: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双倍工资。 3.经济赔偿金:如果单位不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赔偿金,其数额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这是对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公司清算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不妨找法律网的律师咨询一下,让专业人士为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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