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期间发工资吗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期间发工资吗 在工伤认定期间,受伤员工是有权获得工资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从工伤事故发生到伤残认定结果出来之前,受伤员工都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问题。 1.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员工因工作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这一规定确保了受伤员工在康复期间的经济安全,防止因工伤导致的经济困境。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法律责任与工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这是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有权给予单位相应的处罚。 2.这会导致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的待遇损失时,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赔偿额将按照3倍的平均工资计算。 4.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劳动者应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的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期间和停工留薪期内,受伤员工都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如果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处罚和赔偿的要求。 2.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和停工留薪期工资问题,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点击咨询,我们一起捍卫你的权益!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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