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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以后还会赔偿吗
释义
    一、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以后还会赔偿吗
    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以后还会赔偿。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不辞职的,是有赔偿的,其中赔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鉴定工伤后结果多久出来
    法律网提醒您,鉴定工伤后结果一般在受理后60天出来,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吗
    对工伤鉴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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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