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判刑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有毒食品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有毒食品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三、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4.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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